新界東北工程撥款示威上訴案 官質疑不能糾正原審錯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8/14 17:00

最後更新: 2017/08/14 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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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一名答辯人梁曉暘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13名示威者於2014年6月在立法會門外就新界東北工程撥款示威,律政司不滿各人被判社會服務令判刑過輕而提出覆核。代表其中5名答辯人梁曉暘、梁穎禮、何潔泓、嚴敏華及郭耀昌的大律師郭憬憲,陳詞時質疑判刑覆核與一般上訴案有所不同,上訴庭只可根據原審裁判官所裁定的案情而作出覆核,惟上訴庭3名法官質疑此舉使上訴庭不能糾正原審裁判官的錯誤,即要求上訴庭變盲。

郭又陳詞指,原審裁判官以社會服務令取代短期監禁並非輕判,因為裁判官已將各答辯人與純粹以暴力發洩的人區分,並以寬容的態度處理答辯人,希望感化答辯人勿再用傷害到別人的方式表達意見,而非向答辯人施以阻嚇。法官潘兆初即質疑有崇高理念的人就可使用暴力,否則法庭就是權威暴力?郭回應指各人只是作出過激行,為而非使用暴力。

代表另外3名答辯人的大律師譚俊傑則指,3人已反省當日造成的混亂,亦明白在大型活動中要控制情緒,裁判官認為各人願承擔後果亦是悔意的一種。